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 乐清以生态“含绿量”提高发展“含金量” 努力打造生态文明样板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23-11-23浏览量:836

         乐清市地处浙江东南沿海,乐音清扬之地,山海相间之城,是温州模式的发祥地、中国著名的低压电器之都。这里,世界地质公园雁荡山山水奇秀,闻名遐迩。近年来,乐清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努力以生态“含绿量”提高发展“含金量”,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公众对城市生态环境满意度持续提升,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系列荣誉称号。


坚持思想引航,把稳生态之舵

    生态环境加速提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全面完成电镀、水泥、电力、汽修及涉VOCs等行业污染整治,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8.6%,PM2.5浓度降至21μg/m3,获评省清新空气示范区。高质量打好铁腕治水攻坚战,全域推进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省控以上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创成6条省级美丽河湖,4次荣获浙江省“五水共治”“大禹鼎”。全面提升全域固废管理水平,雁荡山景区创成全省首个“无废景区”,成功创成省级“无废城市”,荣膺“无废城市”清源杯。


        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升。大力推进“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林草覆盖率达到50.44%,创成省级森林城市。完成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区域内首次影像记录发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黄腹角雉。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高标准开展乐清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高质量打造国家“蓝色海湾”。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加大。实施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动计划,先后建成餐厨可再生资源利用中心、飞灰填埋场等一批基础设施,2022年,全市污水处理能力从17.45万吨/日提升到28.4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7.75%;固体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置,综合利用持续提升。

坚持绿色引擎,赋能发展之基

       “碳”出新路 重塑产业结构。降低“碳排放”,在全省率先实施“碳均论英雄”改革,制定实施“零碳体系”三年行动方案。加快“碳替代”,率先出台低碳产业发展“新十条”,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新能源产业,构建多元协同发展的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创新开发碳效等级“碳画像五色图”,实现规上企业碳效监测全覆盖。单位GDP能耗下降至全省平均的58.5%。
        聚焦数字化改革,绿色发展再创佳绩。全力打造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高地和全省首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出台实施数字经济“新十条”,不断提升乐清数字经济产业能级。电气产业获评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创建全国首个电力电气供应链低碳建设试点,列入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省首批产业转型类低碳试点县市。数字经济工作两次获省政府督查激励、获省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县。


坚持共富引导,实现生态惠民

    乐清市坚持“生态环境是核心竞争力”的理念,围绕“产业兴旺、生活富裕”总体目标,大力推进雁荡山重振雄风、大荆片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联动建设和美乡村、未来乡村,精心打造农文旅融合项目,努力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以无废景区、智慧旅游等为抓手,不断丰富旅游业态,雁荡山建成全国首个“5A+5G”智慧景区、全国首个AR智慧管控平台,打造旅游一站式服务平台。依托中国铁皮石斛之乡的天然优势,打造百亿规模的国家级铁皮石斛生物产业基地,以“小”石斛带动“大”产业,推动“大”振兴。实行石斛生产标准化,参与制定国家林业行业标准《铁皮石斛栽培技术规程》,主导制定《铁皮石斛生产技术规程》系列标准,全面推动铁皮石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下山头村“村企共建、三金共富”发展模式,列入全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典型案例。


改善人居,绘出美丽乐清新画卷

    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乐清以“醉美之城•幸福乐清”为目标,匠心打造“乐清记忆”,以建筑群、山脊线、天际线、海岸线,绿道、滨水景观带串联新老城区,重塑美丽风景线。建成省级湿地公园——清和公园、中央绿轴、东运河公园、林宅湿地公园等一批城市公园,打造“三纵四横” 绿带、半马风情跑道等亮点项目,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7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6.9平方米。美丽城乡建设全域推进,未来乡村创建高点起步,首批未来乡村大荆镇下山头村创建经验入选全省新时代美丽乡村现场会优秀案例。